安徽省企業(yè)補助申請速看,安徽省小型農田水利專項資金是指省級以上財政預算安排,專項用于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的補助資金。該政策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小型農田水利專項資金“以獎代補”機制,通過“民辦公助”增加補助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的方式,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成效顯著的地方實行“以獎代補”。
安徽省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補助對象、范圍、方式與標準
一、補助對象
1、農戶(包括聯(lián)戶);
2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組織(包括用水者協(xié)會);
3、村組集體或者若干行政村。
二、補助要求:
1、實物補助。對水泥、鋼材等大宗建材和機電設備,原則上由縣財政、水利部門實行集中采購,并根據(jù)工程量和工程進度,以實物方式給予補助;
2、現(xiàn)金補助??h級財政可預撥部分項目資金,在項目施工形象進度達到預定的自籌比例后,撥付補助資金的50%,待工程竣工并經縣級水利、財政部門驗收合格后,按照補助標準,扣除實物補助后,一次性撥付剩余補助資金。
注意;項目縣(市、區(qū))可按不超過中央、省財政補助資金2%的比例提取項目管理費。項目管理費用于項目的論證審查、規(guī)劃編制、工程設計、技術咨詢和信息服務支出,不得用于人員補貼、交通工具和辦公設備購置等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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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補助標準要求:
1、對農業(yè)灌溉機井、塘壩、池窖等一家一戶或聯(lián)戶建設,受益范圍較小的小型水源工程,按總投資額的30%給予補助;
2、小型灌區(qū)續(xù)建配套與節(jié)水改造、斗農溝(渠)治理與配套等灌排工程,按總投資的40%給予補助;
3、農村小型灌排河道治理、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與配套等公益性較強的工程,按總投資額的50%給予補助;
4、市、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,與中央、省補助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設補助資金合并使用。具體補助標準根據(jù)各級財政預算安排、工程類型、工程難易程度、受益范圍大小等因素,各市、縣自行確定。但各級財政累計補助資金比例不得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%。
安徽省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優(yōu)先安排條件
1、通過“一事一議”等民主議事形式選定的項目;
2、籌資籌勞能力、管理能力較強、已在民政部門或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民合作組織(包括用水者協(xié)會)申報的項目;
3、與省新農村建設“千村百鎮(zhèn)示范工程”結合的項目;
4、糧食主產區(qū)興建的項目;
5、市、縣財政設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的。
安徽省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項目申報材料
補助對象向所在鄉(xiāng)鎮(zhèn)提交申請報告,鄉(xiāng)鎮(zhèn)審核后向縣級水利、財政部門申報,應報送以下書面材料:
1、補助對象基本情況、水利項目投資計劃、出資(含投勞折資)協(xié)議書及出資方簽名等。農民專業(yè)合作組織(含用水者協(xié)會)須同時報送組織章程;
2、項目建設方案。所有項目均須報送經鄉(xiāng)鎮(zhèn)水利站(或農業(yè)綜合服務站)審查后的項目建設方案;
3、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“民辦公助”項目申報表;
4、農民“一事一議”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的原始材料復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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